![]()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3-045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五届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20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国风木塑)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风集团)位于合肥包河工业园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口60,799.478平方米工业用地。(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13年7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了综合利用土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经董事会五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变更本次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由国风塑业与国风集团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对该项土地使用权实施收购。 根据安徽华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皖华兴(2013)(估)字第145号土地股价报告,该土地以2013年8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的评估价值为2,991.33万元。该评估报告已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国风集团为我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已取得合肥市国资委合国资产权[2013]157号批复同意,尚需合肥市土地资源局批准。 本议案获得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文武对本项议案回避了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5万吨BOPP生产线折旧年限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核算的内容,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设备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经董事会五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年产2.5万吨BOPP生产线(进口拉伸线和分切机)折旧年限为由12年变更为14年。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关于变更2.5万吨BOPP生产线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3-046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名,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5万吨BOPP生产线折旧年限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变更2.5万吨BOPP生产线折旧年限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反映公司2.5万吨BOPP生产线折旧年限的真实状况,对未来财务报表产生较小影响,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3-047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2.5万吨BOPP生产线折旧年限的公告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固定资产的实际可使用年限做了会计估计,其中对年产2.5万吨BOPP生产线(进口拉伸线和分切机,下称2.5线)设定折旧年限为12年。自2002年10月投产以来,2.5线在公司精心运营维护下运行稳定。自2011年以来,公司将日本市场需求高质量产品(即A品)纳入重点攻关项目,购入了专用检品机,并于2013年10月停机,组织对2.5线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对水循环系统、横拉风箱、链夹、牵引辊等设备进行改进,增加吊顶和隔断、专用清洁设备等途径改进生产环境,使得2.5线运营情况大为改观。根据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皖国信咨报字(2013)第024号咨询报告书,该2.5线在未来的3年内仍将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即其正常耐用年限为14年。 为了更好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核算的内容,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设备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自2014年1月1日起对2.5线折旧年限进行变更,变更前后具体如下: 1、公司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2、公司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算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2.5线的资产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目前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核算的内容,使公司2.5线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经测算,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将影响公司2014年减少折旧费用约700万元。 四、审批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专项意见。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对 2013年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根据有关规定,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反映公司2.5线折旧年限的真实状况,对未来财务报表产生较小影响,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此项调整未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变更年产2.5万吨BOPP生产线折旧年限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反映公司2.5线折旧年限的真实状况,对未来财务报表产生较小影响,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五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五届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5万吨BOPP生产线折旧年限的独立意见; 4、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皖国信咨报字(2013)第024号咨询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