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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3-074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补充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并于2013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2014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13-068),现就事后审核发现的问题,对该公告中部分事项做补充及更正披露如下: 一、补充部分 (一)、公告中第一点:衍生品交易的主要内容: 增加:公司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谷物、杂粕、油脂、大豆、豆粕以及远期运费的期货、期权合约。合约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公司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在场内的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具有良好的流动性。 (二)、公告中第二点: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增加:公司进行的衍生品交易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套期保值的相关规定,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三)、公告中第三点:公司衍生品交易的准备情况: 增加:公司已披露的《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中对衍生品交易的组织机构、授权制度、交易计划、交易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和会计政策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四)、公告中第五点: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增加:公司设立衍生品交易决策委员会,由董事长及负责相关业务的公司高管担任委员,负责公司衍生品交易决策及日常管理。衍生品交易决策委员会任命专职的风险管理员,负责日常的衍生品交易实时监控及风险评估。公司安排专业人员密切关注市场波动情况,针对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及时评估分析及汇报,由衍生品交易决策委员会做出包括止损限额在内的所有风险管理决策。 二、更正部分 (一)、公告中第七点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原披露为: 公司衍生品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核算原则: 1、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2、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活跃市场价格计算变动,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现披露为: 公司衍生品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核算原则: 1、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2、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活跃市场价格计算变动,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平仓后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科目核算。 本次更正对2014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体内容不会产生影响。补充、更正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上的《关于2014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更新后)》。因本次变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3-075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 补充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并于2013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2014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2013-069)。现就事后审核发现的问题,对该公告中部分事项做补充及更正披露如下: 一、补充部分: (一)、公告第二点:交易必要性分析: 增加:公司目前所进行的外汇交易用于信用证项下到期的付汇组合,在会计核算上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的相关规定,而适用于《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二)、公告第三点:公司开展外汇交易的准备情况: 增加:2、公司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负责外汇交易的日常管理。公司财务中心下设专门的资金部,并由外汇分析人员负责公司外汇交易的核算分析,如确认有收益,将提交财务总监和总经理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由总经理签署相关文件,外汇分析人员负责检查收益是否与核算时一致。 (三)、公告第四点:风险分析: 增加: 2、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3、流动性风险:公司的外汇业务主要以存款质押贷美元归还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在存贷款到期前,不具备流动性。 (四)、公告第五点: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增加:本业务在开展前已经能核算每笔业务的收益,只有收益高于直接购汇的收益,公司才会选择外汇交易,汇率与利率都是在开展时已经确定,所以在无收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开展此项业务。 (五)、公告第六点: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增加:如果选择汇率期权的情况下,会按期权的价值计算公允价值。 (六)、公告第七点: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增加:在采用外汇远期汇率确定人民币与美元远期的汇率时,由于美元贷款利率、人民币存款利率、人民币与美元汇率已经确定,公司按存款和贷款分别在银行存款、长短期借款科目进行核算,利息支出、收入和汇兑损益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 当采用汇率期权作为远期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情况下,按照《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期初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活跃市场价格计算变动,变动形成的得失,在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进行核算,到期后利得或损失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二、更正部分: (一)、公告第一点2014年外汇交易业务的主要内容,原披露为: 公司主要的原材料大豆目前几乎全部系从国外进口,为此需用人民币购买美元对外付汇,在目前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具有双向波动性的背景下,公司拟在交易价格合适的情况下开展以存款质押贷美元用以支付货款,及进行境内DF(注:DF为Deliverable Forward 的英文简写,即"外汇远期")或境外NDF (注:NDF为Non-Deliverable Forward 的英文简写,即"无本金交割外汇远期")等相关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现披露为: 公司主要的原材料大豆目前几乎全部系从国外进口,为此需用人民币购买美元对外付汇,在目前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具有双向波动性的背景下,公司主要开展的外汇交易内容为:外汇远期汇率(DF)及汇率期权。拟在交易价格合适的情况下开展以存款质押贷美元归还信用证项下的货款,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采用外汇远期汇率(DF)或汇率期权进行锁定。远期汇率和期权的期限与质押存款的期限一致,一般为1-2年,根据每笔业务的收益情况具体确定。公司的外汇交易业务主要与国内各大金融机构开展,包括工行、中行、农行、建行、交行等国有银行。 本次更正对2014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主体内容不会产生影响。补充、更正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上的《关于2014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更新后)》。因本次变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3-076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港全资子公司在美国投资设立 控股子公司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全资子公司在美国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并于2013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香港全资子公司在美国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2013-071)。 现对原公告中第二点:合作方介绍补充公告如下: 增加:7、产权及控制关系:合作方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彭彪,持股比例为36%。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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