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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3-050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3-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3,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64%。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及前期解除限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7号文核准,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400万股,发行价格为12元/股,并于2010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本为10,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3,400万股。其中限售股份数量为10,000万股。 2、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12年3月,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3,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3,400万股增加至26,800万股。 3、历次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201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1,095万股(转增股本前),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17%,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月4日。 201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7,454万股(转增股本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81%,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7月2日。 4、目前股份总额及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股份总额为26,800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35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64%。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承诺内容: ①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朱文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分别承诺如下: 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明先生通过持有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份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朱文明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东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②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朱文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分别承诺如下: 对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承诺方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生产、开发任何对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直接竞争的同类产品,亦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承诺方也保证不利用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制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2、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所持的本公司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本公司/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购的情况;未与公司产生任何同业竞争的情形。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为10,35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6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1家。 4、股份解除限售及可上市流通情况: 单位:万股
5、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明先生通过持有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份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朱文明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东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朱文明先生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保荐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丰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做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丰东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丰东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公司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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