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37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参股苏州市汾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参股吴江汾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拟投资参股吴江汾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2012年10月30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取得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苏州市汾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核准注册资料,并取得了苏州市汾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所载内容如下: 1、名称:苏州市汾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注册号:320584000393314; 3、住所: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558号; 4、法定代表人:王勇;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6、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创业投资、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无; 9、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373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接到控股股东王友林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2013年12月5日,王友林先生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600万股,分别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2013年12月26日,王友林先生将其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2,8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6%)解除质押。 截止至本公告日,王友林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7,720.91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55%。本次解除质押后,王友林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总数为3,800万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1.4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98%。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无限售条件股份数为1,600万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9.0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0%;处于质押状态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为2,200万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2.4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8%。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