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13-098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已披露重大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3-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4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认购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新股的议案》,决定参加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农商行")发起的增资扩股,以人民币1.6亿元认购武汉农商行新发行的股份5,000万股。该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3-096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武汉农商行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书》,并支付1.6亿元股份认购款,武汉农商行正在办理相关增资手续。 《股份认购协议书》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乙方: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认购数量:甲方同意认购乙方本次新发行的股份伍仟万股;乙方同意甲方作为本次新股发行的对象之一,向甲方发行股份伍仟万股。 2、认购价格:每股价格为人民币3.20元。 3、认购股款总金额:甲方认购乙方本次新发行股份的股款金额总计人民币16,000万元(大写:壹亿陆仟万元)。 4、限售期:甲方本次认购的股份自乙方本次新股发行结束甲方被正式记载入乙方股东名册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5、甲方承诺: (1)甲方已经充分知悉并接受乙方本次增资扩股的方案、募股说明书和现有及将来不时制定或修改的工作安排,认可并同意遵守乙方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用于认购乙方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且符合乙方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3)符合乙方关于认购新发行股份的条件,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本次新股发行所需甲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新股发行工作。 (4)甲方已经缴纳的认购款项不得被抽回或要求乙方退回,亦不得因出于甲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扣划。 (5)甲方理解并同意:甲方认购的本协议项下的股份将不参与乙方2013年度的利润分配。 对于甲方已经缴付的本协议项下的股款,乙方将按照4.125%的年利率向甲方支付自甲方实际缴付股款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资金占用费。 6、乙方承诺: (1)在完成本次新股发行的验资手续前,乙方保证不动用甲方向乙方缴付的股款。 (2)在甲方根据本协议缴纳新股认购款项后,乙方将根据本次新股发行工作的统一安排,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和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7、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或违反本合同所作承诺或保证的,或所作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重大遗漏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