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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3-121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有的我公司股票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3-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3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2013)穗中法民二初字第9号之-2《协助执行通知书》。关于原告清远市蓝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星光置业有限公司、贤成集团有限公司、黄贤优、钟文波、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油坑建材有限公司、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梅州市联维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19日作出的(2013)穗中法民二初字第9号之-2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8条的规定。裁定解除对被告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415,145,948股股票的冻结。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3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2013)穗中法民二初字第8号之-2《协助执行通知书》。关于原告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新城实业有限公司、贤成集团有限公司、黄贤优、钟文波、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油坑建材有限公司、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梅州市联维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19日作出的(2013)穗中法民二初字第8号之-2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8条的规定。裁定解除对被告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415,145,948股股票的冻结。 公司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涉事项的进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此提醒公司广大公众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13年12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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