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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铝 编号:临2013-51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没有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收到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东莞市东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东阳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之光铝业发展”)和新疆乳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乳安”)的通知,深圳东阳光和东莞东阳光投资于2013年12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了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373,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0%,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减持完成后深圳东阳光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 截止本公告日,深圳东阳光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持有东阳光铝499,088,59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0.315%。深圳东阳光直接及间接持有东阳光铝435,253,200股股份,持股比例52.601%,其中,通过下属子公司东莞东阳光投资持有76,326,600股股份,持股比例9.224%。阳之光铝业发展持有49,253,392股股份,持股比例5.952%;新疆乳安持有14,582,000股股份,持股比例1.762%。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十五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东阳光、东莞东阳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已达到披露要求并委托本公司代为履行股东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8日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股票名称: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东阳光铝 股票代码:60067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方花园E区E25栋 东莞市东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振安路368号 一致行动人: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乳源县民族经济开发区 一致行动人:新疆乳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及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58号数码港2015-4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声 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减少其在东阳光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东阳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方花园E区E25栋 注册资本:人民币56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1月27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5297094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27931023-2 税务登记证号:国税深字 440300279310232号 地税登字 44030027931023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子产品及元件的购销;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审证字第1017号审定证书规定办);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张中能 主要股东情况及股权关系结构图: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主要为乳源瑶族自治县寓能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新京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 注:张中能先生与郭梅兰女士系为夫妻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如下: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没有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东阳光投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东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振安路36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9月2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441900000885909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56086962-8 税务登记证号:粤国税字441900560869628号 粤地税字44190056086962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 法定代表人:张中能 主要股东情况及股权关系结构图: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为乳源东阳光药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 (二)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三)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如下: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没有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三、一致行动人—阳之光铝业发展 (一)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乳源县民族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15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6月25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200400006776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0752123—X 税务登记证号:粤国税字44023270752123X号 粤地税字44023270752123X号 公司类型:合资经营(港资)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机械设备、机械产品,产品内外销售。 法定代表人:朱英伟 (二)上述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三)上述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如下: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一致行动人在境内没有持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四、一致行动人—新疆乳安 (一)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乳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58号数码港2015-4 注册资本:人民币329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5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110831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56438039-5 税务登记证号:乌国/地税字650152564380395号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法定代表人:郭京平 (二)上述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三)上述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如下: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一致行动人在境内没有持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深圳东阳光实际控制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间接控制东莞东阳光投资;阳之光铝业发展及新疆乳安实际控制人郭京平先生与张中能、郭梅兰夫妇存在非直系亲属关系,因此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减持所持有东阳光铝权益股份,主要对旗下制药产业加大投资力度,加速产业孵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持有的权益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13年12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1,373,400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000%。 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东阳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东阳光铝540,461,99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5.315%。深圳东阳光直接及间接持有东阳光铝476,626,600股股份,持股比例57.601%,其中,通过下属子公司东莞东阳光投资持有90,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10.877%。阳之光铝业发展持有49,253,392股股份,持股比例5.952%;新疆乳安持有14,582,000股股份,持股比例1.762%。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东阳光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持有东阳光铝499,088,59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0.315%。深圳东阳光直接及间接持有东阳光铝435,253,200股股份,持股比例52.601%,其中,通过下属子公司东莞东阳光投资持有76,326,600股股份,持股比例9.224%。阳之光铝业发展持有49,253,392股股份,持股比例5.952%;新疆乳安持有14,582,000股股份,持股比例1.762%。 此次减持没有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一致行动人东莞市东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新疆乳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41,373,400股。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东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和新疆乳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本报告书原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东阳光铝 证券部 联系电话:0769-853702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中能 日期: 2013年1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东莞市东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东莞市东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中能 日期: 2013年12月27日 一致行动人申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盖章):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朱英伟 日期: 2013年12月27日 一致行动人申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新疆乳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盖章):新疆乳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郭京平 日期:2013年1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中能 日期: 2013年1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东莞市东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中能 日期:2013年12月27日 一致行动人(盖章):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朱英伟 日期:2013年12月27日 一致行动人(盖章):新疆乳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郭京平 日期:2013年12月27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张中能 日期: 2013年1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东莞市东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中能 日期: 2013年12月27日 一致行动人(签章):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朱英伟 日期: 2013年12月27日 一致行动人(签章):新疆乳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郭京平 日期: 2013年12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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