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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公司退市后将在新三板挂牌转让 2013-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徐婧婧
证券时报记者 徐婧婧 昨日,上交所发布了《关于修订和废止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的通知》,取消了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的设置。今后,沪市退市公司的股份将统一转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转让。 据上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新三板市场建设已取得积极成效,运行稳妥有序。2013年,老三板的退市公司和当年新退市的2家公司均已转至新三板挂牌转让,投资者的股份账户转登记手续已得到妥善安排,相关工作方便快捷。 此次修订主要对涉及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则进行了修订和废止。其中,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等3项规则,废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股份转让暂行办法》。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删除相关业务规则中涉及“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的表述,保留退市公司可选择将其股票转入“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的规定。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后的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在后续工作方面,上交所将按照退市工作职责分工,明确交易所市场与新三板的工作对接安排,督促沪市退市公司按规定将其股份转至新三板挂牌转让,保障投资者能顺利地在新三板进行股份交易。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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