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3-05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北京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1320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见下表:
(三)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长清先生主持了会议,唐双宁先生,罗哲夫先生,马忠智先生,倪小庭先生,刘济平先生,姚仲友先生,薛峰先生,陈岚女士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金杜律师事务所陈经、姚磊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光大证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署的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8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