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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3-103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高管股份变动的公告 2013-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鲁峰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赵坚先生、宾壮兴先生、靳谊先生买入公司股份的通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鲁峰先生分别于2013年12月18日、2013年12月19日、2013年12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8%。 赵坚先生于2013年12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以买入公司股份共计3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9%。 宾壮兴先生于2013年12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份共计1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1%。 靳谊先生于2013年12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份共计1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3%。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高级管理人员买入股份情况 赵坚先生、宾壮兴先生、靳谊先生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买入公司股份:
注:赵坚先生、宾壮兴先生、靳谊先生本次买入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买入股份按高管持股相关规定执行,赵坚先生、宾壮兴先生、靳谊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鲁峰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鲁峰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鲁峰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后,鲁峰先生拥有公司89,82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74%,仍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鲁峰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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