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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 公告编号:2013-077 债券代码:112130 债券简称:12 华包债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3号西侧地块(面积21910平方米,折32.86亩)土地使用权属于工业用地,但附近的建设规划、周边区域已经转变为商住用途,该地块已经不再适合发展工业生产。因此,为盘活公司资产,有效利用当前土地市场行情较好的时机,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该地块按佛山市及禅城区有关规定,将土地纳入禅城区土地储备。 2、本项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总经理签署有关协议及办理土地收储有关的手续。 一、交易概况 1、为盘活公司资产,为公司发展积蓄资金,利用好当前土地市场行情较好的时机,公司将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3号西侧地块(面积21910平方米,折32.86亩)纳入禅城区土地储备并尽快推出市场公开交易。近日,公司与佛山市禅城区政府有关部门就该土地收储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协议书》,并拟签署。 2、本项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总经理签署有关协议及办理土地收储有关的手续。 3、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交易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情况如下: 1、单位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地储备中心”) 2、机关法人代表:黄碧君 3、法定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 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是政府机关,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收储土地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土地位置:该土地使用权是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3号西侧,土地证号为佛禅国用(2012)第1016252号; 2、土地面积:面积21,910平方米(约32.86亩); 3、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4、剩余年限:约33年(使用权终止时间为2045年12月20日)。 5、地上建筑:无永久性建筑物。 (二)该土地使用权属于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对外租赁的情况。 (三)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该宗土地使用权初始入账金额为32,101,600元,截止11月末账面价值为31,128,824.20元。 四、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部分甲方为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乙方为本公司。 (一)根据乙方的申请,经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同意及禅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见区府办办文反馈2013—489号),双方同意将乙方位于港口路13号西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纳入政府土地储备,该宗地面积为21910平方米(折32.86亩),土地证号为佛禅国用(2012)第1016252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上述土地实际收储面积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最终确定。 (二)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有关补偿事宜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通过“三旧”改造进一步促进产业提升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禅府〔2012〕39号)的规定,以出让地价款扣除有关专项资金后的30%作为土地储备补偿。 (三)根据区政府办的回复,将上述地块计提的产业提升发展扶持资金奖励给乙方,乙方在土地出让后按照相关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 (四)土地储备补偿金 1、经佛山市正元土地及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按现状控规下对上述地块进行评估,该地块的评估价为19141.9万元。按评估价19141.9万元计算,乙方可得收益为金额为人民币8135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壹佰叁拾伍万元整)。现根据区府办办文反馈表2013-1461号的批复,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部分土地储备补偿款,金额为人民币4068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零陆拾捌万元整)。 2、甲方在收到乙方交来的土地证原件后,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4068万元土地储备补偿款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五)上述地块的出让甲方向有关部门争取在2014年6月前完成,出让方式及用地要求设置等应按照《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及出让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佛禅府办【2013】50号)的要求进行。 (六)甲乙双方同意待土地出让后一年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土地储备补偿款余额=(土地出让成交价-该地块计提的专项资金) ×30%-4068万元;奖励的产业提升发展扶持资金由甲方协助乙方向区三旧改造服务中心申请,由区三旧改造服务中心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金额以区财政局计算的结果为准。 五、收储土地的估价 根据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的佛山市正元土地及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3号西侧地块价格咨询报告书》评估结果,按现有规划条件并转换土地功能计算,土地单价744万元/亩,规划净用地面积17,148.4平方米(折25.7283亩),地块价格为19,141万元。
备注:土地账面价值为2013年11月末数据。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土地收储不涉其他安排事项。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目前该地块为工业用地,但城区规划、附近周边区域已经转变为商住用途,该地块已经不再适合发展工业生产,公司持有该地块未能增加经营性收入。当前土地市场行情较好,在土地储备中心收储该地块后,公司将获得合理的补偿款,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增加公司收入。 上述交易对公司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初步估算利润约为5022万元,准确影响金额需以审计核定为准,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交易进展情况。 八、董事会授权 为便于办理有关土地收储及收款工作,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决议签订相关协议和办理土地收储有关的手续。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拟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协议书》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 公告编号:2013-078 债券代码:112130 债券简称:12 华包债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13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董事会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土地收储的议案》。 公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3号西侧地块(面积21910平方米,折32.86亩)土地使用权属于工业用地,但附近的建设规划、周边区域已经转变为商住用途,该地块已经不再适合发展工业生产。因此,为盘活公司资产,有效利用当前土地市场行情较好的时机,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该地块按佛山市及禅城区有关制度,将土地纳入禅城区土地储备。 公司与佛山市禅城区政府有关部门已就该土地收储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协议书》,公司董事会已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有关协议及办理土地收储有关的手续。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2013年12月28日《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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