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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 公告编号:2013-081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已于2012年10月12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自2012年10月25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2013年11月5日深中院裁定批准《深中华重整计划》。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2年11月13日起停牌,待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完成股票的让渡、分配等事项后再申请复牌。 ●本公司2012年全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44万元;2013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6万元。 ●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本公司存在因《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计划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本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本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12年10月24日,深圳中院作出(2012)深中法破字第3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2年10月25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管理人。 2013年11月5日,深圳中院作出(2012)深中法破字第30-6号《民事裁定书》,批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2013年12月23日,本公司收到深圳中院(2012)深中法破字第30-8《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为:深圳中院裁定将本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华油松村中华工业园第08210004号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宝府国用(1992)字第0800429号】过户到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名下,相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13年12月25日,本公司收到深圳中院(2012)深中法破字第30-9《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为:截至2013年6月25日,对于管理人审核确认的54家债权,有6家债权人提出异议并提起了诉讼,其中4家债权人于2013年9月24日申请撤回起诉,对其中5家债权人涉及的无异议债权部分,深圳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确认尹诗的等5家债权人的债权,确认金额合计人民币23280.16万元。 按照重整计划,为保持重组方注入资产前我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维护债权人利益,我公司保留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持有的7项商标、日常运营所必需的办公电子设备等资产。该等保留资产由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评估价值无偿提供等额现金用于清偿给债权人。为顺利执行重整计划,近日,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将相应金额款项付至我公司,我公司也已将相应金额款项划转至管理人,用于清偿给债权人以保留上述相关资产。上述捐赠计入资本公积,对公司本期利润不产生影响。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重整计划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等,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o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7日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 公告编号:2013-082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权益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10月2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深中法破字第3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2年10月25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管理人;2013年11月5日,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12)深中法破字第30-6号《民事裁定书》,批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2013年12月1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办理了股东让渡股本划转工作。根据实际的划转结果,深中华管理人通过股东让渡股本的方式最终取得公司股票46,279,200股,占总股本的8.39%。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股东让渡的股票均用于清偿公司债务。深中华管理人于2013年12月24日向已提供适格证券账号的债权人划转了公司股票21,221,900股,占总股本的3.85%。其中A股14,571,689股,B股6,650,211股。 上述划转完成后,深中华管理人持有公司股票25,057,300股,此项股份系按照重整计划对未确认的预计负债及未提供适格证券帐户的债权分配股票进行的预留或提存。管理人将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继续减持,减持股份损益由相应债权人承担,变现资金分配给相应债权人。在持有25,057,300股股份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并非标的股份的实际权利人,故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财产权利和身份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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