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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3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解除质押增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化工控股集团”)通知,化工控股集团将其持有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173,000,000股股票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49,200,000股流通股作为其该笔质押增信的事项,已于近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票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鉴于前述股权质押的相关合同均已履行完毕,化工控股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尚未设置质押且作为增信的149,200,000股流通股,同时也解除增信,不再为前述股权质押交易承担增信义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化工控股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28,18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96%。 截止本公司披露日,不存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4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 是 √ 否 2、本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 是 □ 否 3、本次减持是否遵守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做出任何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控股股东——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三、备查文件 大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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