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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1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在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尽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122000001320 住所:浙江省桐庐经济开发区梅林路699号B幢206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孙毅 注册资本:壹拾肆亿贰仟陆佰肆拾叁万壹仟壹佰肆拾肆元 实收资本:壹拾肆亿贰仟陆佰肆拾叁万壹仟壹佰肆拾肆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压力容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0月28日);电站机电设备工程总承包。(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经营),对外承包工程(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一般经营项目:生产、加工:水轮发电机组及安装、水工机械设备、机电配件、化纤机械设备、金属结构件、电站机电设备,有色金属的销售,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公司将依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全称和证券简称变更,将依据进展情况发布相关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2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的发展战略,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公司中文名称由"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相应的英文名称由"Zhejiang Fuchunjiang Hydropower Equipment CO.,LTD"变更为"ZHEFU HOLDING GROUP CO.,LTD"。公司已于近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自2014年1月2日起,公司证券名称由"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应的英文名称由"Zhejiang Fuchunjiang Hydropower Equipment CO.,LTD"变更为"ZHEFU HOLDING GROUP CO.,LTD";证券简称由"浙富股份"变更为"浙富控股";英文简称"ZHE FU"保持不变。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266。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3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合作备忘录,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最终具体合作模式、合作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 2、本事项相关正式协议的签署,以及事项的具体实施,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 3、本次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二、合作概述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股份")于2013年12月20日与中国核工业集团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核工业集团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与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之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核公司")是中国核工业集团(以下简称"中核集团")所属的大型专用设备研究、设计、制造企业,成立于2001年4月10日,注册地址为西安市未央区北郊徐家湾渭滨街5号,法定代表人为韩新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3,150,000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核电、核化工及机械设备(包括炼化、化工及化肥、轻工及制药、环境保护、消防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部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三来一补业务;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及安装业务(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0日);工业及医用氧;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三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06月30日);铁路专用线工用。(上述范围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批准不得经营)。 (二)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标 公司与西核公司拟共同作为发起人于中国西安合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利用各方优势合资生产经营"高附加值的核装备和军品为主、高利润的民品为辅"的产品。合资公司注册地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工商最终登记为准)。 2、出资方式与持股比例 西核公司以其所属的与合资公司确定的经营产品直接相关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并经合资双方一致同意进入合资公司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西核公司的实际出资额将由双方共同认可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后最终确定),持股比例为51%;浙富股份主要以货币的形式出资(出资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持股比例49%。 3、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在西核公司现有的稳压器、热交换器、装卸料机等核电设备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核工业核心产品堆内构件、反应堆冷却剂泵(简称主泵)等的研发制造,形成以高附加值的核装备和军品为主、高利润的民品为辅的产品结构。具体经营范围由合资双方正式协议确定并以工商最终登记为准。 4、经营管理 合资公司的组织架构将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并充分借鉴和引入浙富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机制,保证未来企业高效运营。合资公司的员工由合资公司根据其经营范围及经营规模确定,合资公司自行招聘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合资公司接纳西核公司员工初步确定800人。 5、市场保障 合资公司作为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在中核集团内部获得自主供货的资格;即,在合资公司自身能力和资质许可范围内,合资公司具有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优先获得中核集团成员单位订单的权利。 6、合作备忘录的生效 合作备忘录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是公司与中核集团合作增资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并取得ML-B型控制棒驱动机构制造许可证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将有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大能源发展战略。 四、风险提示 1、本备忘录仅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备忘录述及事项的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事项相关正式协议的签署,以及事项的具体实施,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 3、本次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1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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