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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4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搬迁款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子公司搬迁款逾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3年2月26日发布了《全资子公司德清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搬迁的公告》。根据德清县的产业发展布局和企业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以及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经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德清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将整体搬迁至德清县临杭工业区天马产业园。 根据协议,公司已于2013年6月30日完成子公司的搬迁工作。但德清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由于未将该宗土地收回国土储备,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按期全额支付搬迁款11718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德清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支付公司搬迁款共计2218万元,尚未支付9500万元。但逾期未付清的部分,已按照协议支付了相应的利息,共计3,375,894.24元。 公司将进一步积极的与德清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沟通,尽快收回搬迁款及相应利息。 二、本次逾期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未支付款项已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对公司2013年的业绩无影响。预计已收到的搬迁扣除搬迁所产生费用无结余,故已收到的搬迁款对2013年度业绩无影响。逾期所采生的利息将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科目,对2013年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就搬迁款逾期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5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部搬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部搬迁的基本情况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0)。按照协议公司应于2013年12月30日前基本完成搬迁工作。公司已按照计划完成全部的搬迁工作。第一笔搬迁补偿款壹亿元整也按期收到。 公司搬迁后,总部依然留在原地。联系方式依然为:0571-88027658: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为杭州市石祥路208号:邮编为:310015。公司邮箱变更为:tmzc@tmb.net.cn。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预计已收到第一笔补偿款扣除搬迁费用后,无结余产生,故对2013年业绩无影响。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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