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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3-088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2013年12月30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南宁沿海支行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该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3年第342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3、理财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投资者最高可获得6.50%的净年化收益;在最差的市场情况下,投资者可获得2.60%的净年化收益;按本次2000万元的理财本金计算,可获收益在5.41-13.53万元之间;
5、起息日:2013年12月31日;
6、到期和兑付:到期日为2014年2月7日,期限38天,到期日后1个银行工作日内兑付本息;
7、投资标的:由中国农业银行100%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低风险投资工具,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8、资金来源:暂闲置的募集资金。
9、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南宁沿海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提示
该理财计划是保本浮动收益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理财本金安全,但不保证理财收益。投资者主要面临的投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汇率和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
2013年10月14日,经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从人民币5,000万元提高至人民币29,000万元,用于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29,000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在单笔金额并且总额度不超过29,000万元的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自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本次购买的北部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授权的范围内。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包括: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不受影响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型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期限较短、风险较小,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在保本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
六、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一)2013年7月18日,公司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桂林银行对公理财业务委托投资协议》(协议编号:2013410001),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为:1)产品名称:桂林银行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3)理财金额:2,500万元人民币;4)参考年化收益率:4.5%;5)起息日:2013年7月18日;6)到期日和兑付日:2014年1月20日。7)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及银行间资金融通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二)2013年9月25日,公司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支行签署《广西北部湾银行"富桂宝"201380J期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计划协议书》(编号:201301052855),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为:1)产品名称:广西北部湾银行"富桂宝"201380J期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计划;2)产品类型: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3)理财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4)预期年化收益率:4.8%;5)起息日:2013年9月29日;6)到期日和兑付日:2013年11月5日。7)投资标的:同业存款、银行间回购、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AA-以上(含)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其中现金比例不高于净资产的10%;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占净资产比例为90%-100%。
(三)2013年10月14日,公司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支行签署了《广西北部湾银行"富桂宝"201389J期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计划协议书》(编号:201301056567),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整购买该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为:1)产品名称:广西北部湾银行"富桂宝"201389J期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计划;2)产品类型: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3)理财金额:人民币1亿元整;4)参考年化收益率:4.9%;5)起息日:2013年10月15日;6)到期日和兑付日:2013年12月25日;7)兑付方式:产品到期本金及收益一次性兑付;8)投资标的:同业存款、银行间回购、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AA-以上(含)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其中现金比例不高于净资产的10%;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占净资产比例为90%-100%。
(四)2013年10月15日,公司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桂林银行对公理财业务委托投资协议》(编号:2013540001),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500万元购买该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桂林银行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3)理财金额:8,500万元人民币;4)参考年化收益率:5%;5、起息日:2013年10月16日;6)到期日和兑付日:2014年1月16日;7)收益支付频率:按季度结息日(即每季末月的第21日)支付收益,到期支付本金和剩余收益。8)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及银行间资金融通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五)2013年10月2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编号:5520420000000002),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购买该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3)理财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整;4)参考年化收益率:4.5%;5)起息日:2013年10月24日;6)到期日:2013年11月28日;7)兑付日:不晚于到期日后一个工作日;8)收益支付频率:到期一次性支付;9)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及银行间资金融通工具,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上述资产或资产组合均比照兴业银行自营业务标准进行准入管理,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符合兴业银行授权授信要求。若产品所配置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等其它金融资产的存续期限与理财期限不一致(该等资产期限长于理财期限),则产品所配的低流动性资产配置比例不高于70%,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配置比例不低于30%。
(六)2013年10月23日,公司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桂林银行对公理财业务委托投资协议》(编号:2013560001),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该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桂林银行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3)理财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4)参考年化收益率:5%;5)起息日:2013年10月24日;6)到期日和兑付日:2014年1月24日;7)收益支付频率:按季度结息日(即每季末月的第21日)支付收益,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和余下收益。8)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及银行间资金融通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七)2013年12月2日,公司与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高新支行签署了《广西北部湾银行"富桂宝"2013104J期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计划协议书》(编号:201301068263),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继续购买该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广西北部湾银行"富桂宝"2013104J期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计划;2)产品类型: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3)理财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4)预期年化收益率:5.2%;5)起息日:2013年12月6日;6)到期日和兑付日:2014年1月10日。7)投资标的:同业存款、银行间回购、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AA-以上(含)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其中现金比例不高于净资产的10%;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占净资产比例为90%-100%。
(八)2013年12月3日,公司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编号:5520420000000003),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购买该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如下: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3)理财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整;4)参考年化收益率:4.7% ;5)起息日:2013年12月5日;6)到期日:2014年1月9日;7)兑付日:不晚于到期日后一个工作日;8)收益支付频率:到期一次性支付。
(九)2013年12月26日,公司与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高新支行签署了《广西北部湾银行"富桂宝"2013107J期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计划协议书》(编号:201301074801),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继续购买该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广西北部湾银行"富桂宝"2013107J期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计划;2)产品类型: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3)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4)预期年化收益率:6.0%;5)起息日:2013年12月27日;6)到期和兑付:到期日为2014年2月18日,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兑付本息;7)投资标的:同业存款、银行间回购、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AA-以上(含)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其中现金比例不高于净资产的10%;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占净资产比例为90%-100%。
上述(二)、(三)和(五)项理财产品已到期并按协议预期年化收益率兑付了本金和收益,其余项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由于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为29,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因此在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前,公司已使用的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为24,000万元,剩余额度为5,000万元。在本次购买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2,000万元后,剩余额度为3,0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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