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8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4-01-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接到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通知,因新筑投资到期归还借款,新筑投资于2013年12月30日将其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800万股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1年12月16日,新筑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220万股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内容详见2011年12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1-066号公告,包含本次解除质押的800万股)。本次解除质押的800万股已于2013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亦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截至本公告日,新筑投资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754.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41%;本次解除质押股份8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6%,占新筑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44%;新筑投资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仍有9,950万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54%,占新筑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2.52%。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