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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14-001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1-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01月06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光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4,730,4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购买上海优阅光学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4,730,4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关于购买上海优阅光学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关联交易》已刊登于2013年12月2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吴光明先生、吴群先生系关联股东,共持有公司330,923,356股,占总股本的62.25%,均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01月0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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