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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14-0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1-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发出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2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01月06日(星期一)上午9:30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侯毅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塘家社区张屋路口新纶科技产业园1号楼3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5,175,5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5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拟与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签署<功能材料项目进驻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5,175,5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2、审议《关于公司拟实施光电子及电子元器件功能材料常州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5,175,5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光电子及电子元器件功能材料常州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详见2013年12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终止防静电包装材料扩产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5,175,5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4、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5,175,5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七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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