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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4-02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 2014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审议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为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7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贷款3.6亿元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鹏物流有限公司贷款9000万元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陕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2亿元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2亿元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1.2亿元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鸿基发展有限公司贷款4000万元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二——议案七详见《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八、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4-03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物流”)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提供担保。 该担保事宜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5月22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明珠道15号区B-2栋五、六楼 法定代表人:唐晖 注册资本:11250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装卸、货运代办、铁路货代;兴办实业;仓储服务;设立公共保税仓库。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鸿基物流100%的股份。 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止2013年9月30日鸿基物流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23930.99万元,负债总额21213.10万元,净资产2717.89万元,资产负债率88.64%,营业收入264.50万元,利润总额-3.75万元,净利润-3.05万元。 三、担保形式 鸿基物流拟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借款期限为壹年。本公司同意为该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以湖南宝安鸿基地产公司“宝安·江南城”项目部分在建工程提供抵押。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鸿基物流为本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亦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2013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3830万元(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3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4-04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 子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1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为六家全资控股子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所需,在授权额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授权有效期为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 根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授权事项须提请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5月22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明珠道15号区B-2栋五、六楼 法定代表人:唐晖 注册资本:11250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装卸、货运代办、铁路货代;兴办实业;仓储服务;设立公共保税仓库。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2、被担保人:深圳市宝鹏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12日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鸿基东港大厦(鸿基座)二十五层 法定代表人:张伟强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货运代理;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3、被担保人:陕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3月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610室 法定代表人:胡海峰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4、被担保人: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月 地址:东莞市桥头镇桥光大道(桥头段)3号行政办事中心七楼 法定代表人:徐舒晖 注册资本: 1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5、被担保人: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8月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118号7栋门面7号 法定代表人:陈汉忠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6、被担保人:深圳市龙岗鸿基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1年11月15日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爱联村 法定代表人:张伟强 注册资本:870万元 经营范围:承接外引内联、三来一补业务,仓储,机电设备上门安装维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卖、专营、专控商品)。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3年 3、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36,000万元 (二)深圳市宝鹏物流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3年 3、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9,000万元 (三)陕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3年 3、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20,000万元 (四)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3年 3、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20,000万元 (五)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3年 3、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12,000万元 (六)深圳市龙岗鸿基发展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3年 3、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4,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董事会授权是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各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资金周转,同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故对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担保事项进行预计和统一授权。公司未来对前述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贷款担保事项时,将逐笔按《公司章程》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并按深交所《上市规则》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公司为前述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383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3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一月七日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4-05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1月22日(星期三)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东门中路1011号鸿基大厦25楼会议室 3、召 集 人: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5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月15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所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7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贷款3.6亿元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鹏物流有限公司贷款9000万元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陕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2亿元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2亿元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1.2亿元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鸿基发展有限公司贷款4000万元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其有效持股凭证 2、现场登记时间: 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东门中路1011号鸿基大厦27楼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或受托行使表决权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14年1月17日下午5:00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82367726 传真:0755-82367753 邮编:518001 联系人: 刘莹 2.会议费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附后)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理本单位(本人)出席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权限: 委托人全权授权受托人行使表决权 是□ 否□ 委托人如不全权授权受托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按以下指示发表表决意见: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作出具体指示,请在相关的框格中打“√”,其他符号均为无效。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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