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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恒天天鹅 公告编号:2014-001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月4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王东兴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许双全先生、章永福先生、叶永茂先生、张莉女士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审议关于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5)。

  关联董事王东兴、王小虎、王长峰、许深、于志强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进行表决。独立董事许双全先生、章永福先生、张莉女士、叶永茂先生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14-004)。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并变更召开日期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开通网投并变更召开日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后)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增加议案后)》,公告编号:2014-003)。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恒天天鹅 公告编号:2014-002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

  开通网络投票并变更召开日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天鹅”或“公司”)于2014年1月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公司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相关事宜。

  2014年1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3.75%的股份,以下简称“恒天纤维”)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2013年第五次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的书面文件,要求公司董事会将该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该临时提案的内容为:《关于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系依法登记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上市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75736.8462万元的有限公司,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买沈阳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中恒”)直接持有的吉林市吉研高科技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研高科”)60%的股权。

  2013年12月31日沈阳中恒将持有的吉研高科60%股权的转让标的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挂牌价格为3698.838万元。本次购买沈阳中恒直接持有的吉研高科60%股权系采取在产权交易场所公开竞买的方式,竞买价格不超过挂牌价格的120%(含本数),金额为:4438.606万元。公司将在摘牌后履行相关进展披露。公司在控股后,恒天天鹅如对吉研高科进行增资,则其增资价格由吉研高科及各股东最终协商一致确定。

  沈阳中恒原股东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上述转让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不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程序。

  吉研高科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况,本次交易标的吉研高科6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标的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恒天天鹅稳步进入碳纤维业务领域做好铺垫,并开拓恒天天鹅新的利润增长点。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临时提案进行了审查,认为恒天纤维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将同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且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必须在交易日。公司于2014年1月3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召开时间为2014年1月18日(星期六)上午09:00变更为2014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19日15:00至2014年1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除增加一项临时提案、开通网络投票并变更召开时间以外,公司于 2014年1月3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恒天天鹅 公告编号:2014-003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19日15:00至2014年1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保定市新市区盛兴西路1369号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4日(星期二)

  7.投票规则: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账户同时存在现场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之两种及两种以上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人员调整的议案》;

  2.审议《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注: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3日及2014年1月7日刊登的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保定市新市区盛兴西路1369号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

  (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87;投票简称:天鹅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19日15:00至2014年1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 刘俊超 朱红宇

  联系电话: 0312-3322262

  联系传真: 0312-3322055

  地址:保定市新市区盛兴西路1369号

  邮编:071055

  2.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恒天天鹅 公告编号:2014-004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临时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二大股东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纤维”)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恒天天鹅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的书面文件,要求公司董事会将该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临时提案的内容为:《关于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内容如下: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恒天天鹅稳步进入碳纤维业务领域做好铺垫,并开拓恒天天鹅新的利润增长点。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公司独立董事许双全先生、章永福先生、张莉女士、叶永茂先生一致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许双全、章永福、张莉、叶永茂

  2014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恒天天鹅 公告编号:2014-005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购买沈阳中恒直接持有的吉研高科60%股权系采取在产权交易场所公开竞买的方式,竞买价格不超过挂牌价格的120%(含本数),金额为:4438.606万元,公司将在摘牌后履行相关进展披露。

  2.本次交易标的的盈利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关注相关风险。

  3.吉研高科技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增值率65.14 %,评估增值较大,请关注相关风险。

  一、 交易概述

  1. 交易概述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系依法登记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上市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75736.8462万元的有限公司,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买沈阳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中恒”)直接持有的吉林市吉研高科技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研高科”)60%的股权。

  2013年12月31日沈阳中恒将持有的吉研高科60%股权的转让标的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挂牌价格为3698.838万元。本次购买沈阳中恒直接持有的吉研高科60%股权系采取在产权交易场所公开竞买的方式,竞买价格不超过挂牌价格的120%(含本数),金额为:4438.606万元。公司将在摘牌后履行相关进展披露。公司在控股后,恒天天鹅如对吉研高科进行增资,则其增资价格由吉研高科及各股东最终协商一致确定。

  沈阳中恒原股东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上述转让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不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程序。

  吉研高科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况,本次交易标的吉研高科6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标的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就本事项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东兴、王小虎、王长峰、许深、于志强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许双全先生、章永福先生、张莉女士、叶永茂先生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认为:未发现该事项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1、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海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317,767.87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

  经营范围:纺织机械成套设备和零配件、其他机械设备和电子设备开发、生产、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纺织品、纺织原辅材料、化工材料(危险品除外)、木材、服装、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的销售;进出口业务;承办国内展览和展销会;主办境内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汽车(货车)制造及技术研究。

  (2)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恒天总资产 5,000,889 万元,净资产为1,513,634 万元,营业总收入为 3,687,956 万元,净利润为-24,928 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四条规定的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2、沈阳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树甫

  注册资本:18181.1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东关工业园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碳纤维原丝、碳丝及其制品、特种碳纤维及碳纤维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一般项目:化纤原辅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化纤化工设备的销售、碳纤维工程技术的研发及新材料产业项目的投资。

  (2)截至 2012年 12 月 31日,沈阳中恒总资产56966.98 万元,净资产为 13265.02万元,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3395.26万元,净利润为 -5164.13万元。(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持有沈阳中恒51%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条规定的由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三、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赵春田

  成立时间:2004年2月1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安路39号

  经营范围: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及制品、粘胶基碳纤维、碳纤维复合材料自行车及部件制造;批发兼零售各种纤维制品、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材(不含木材)、百货杂品、体育用品、运动器材。

  (2)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以上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注册资本与原股东出资情况

  目前,公司股东持股信息如下表所示:

  ■

  3、增资后注册资本与股东出资情况

  本次收购完成后,吉研高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

  4、出资方式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出资来源:自有资金。

  5、恒天天鹅股权控制关系情况

  ■

  6、吉研高科股权控制关系情况

  ■

  7、交易标的定价原则:

  (1)经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沈阳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吉林市吉研高科技纤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3]第0259号。

  本次评估值取资产基础法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较合理。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吉林市吉研高科技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6,164.73万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为:陆仟壹佰陆拾肆万柒仟叁佰元整),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2,431.69万元,增值率65.14 %。

  本次交易标的最终评估值为3698.838万元,挂牌价格底价为3698.838万元,竞买价格不超过挂牌价格的120%(含本数),金额为:4438.606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

  被评估单位:吉林市吉研高科技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①流动资产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产成品的账面值为历史成本,本次评估采用市场途径,从市场销售价格出发,扣除销售环节的税费得出评估值,由于考虑了部分利润导致评估增值。综合上述因素,存货总体增值。

  ②设备类评估结果增减值原因分析

  机器设备:评估中包含前期费用,资金成本等费用,部分大型设备购置价格增值幅度较大,造成评估原值增值;企业折旧年限小于设备经济寿命年限,造成评估净值增值。

  运输车辆:运输设备减值主要是车辆购置价格下降,企业折旧年限小于经济寿命年限,造成评估净值增值。

  电子设备:电子设备增值是电子设备中电脑设备更新速度快,价格下降,评估原值减值;由于电子设备企业折旧年限低于经济寿命年限,导致电子设备评估净值增值。

  ③房屋类资产评估增减值原因的分析

  由于近年来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价格上涨是导致重置全价增值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房屋的经济使用年限高于会计折旧年限,这是评估净值增值率较大的原因。

  ④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减值原因的分析

  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本次评估土地使用权增值的主要原因为企业申报的账面值是根据当地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形成的,而本次评估未考虑优惠政策对地价的影响,从而导致评估增值。

  ⑤其他无形资产增值原因分析

  其他无形资产增值原因为:商标、专利权等无账面值,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以申请商标、专利权所需要的费用进行评估,故形成增值。

  ⑥负债评估减值原因分析

  负债中其他流动负债为企业收到的政府专项资金,企业作为递延收益待摊销后的余额。该负债在相关资产投入使用并提取折旧或摊销时从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损益,并非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评估为零,导致负债评估减值。

  四、本次交易事项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次交易事项的目的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碳纤维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支持保定天鹅做大做强的指导意见》及对恒天天鹅的总体定位和总体要求,作为恒天集团新型纤维材料业务板块的核心运营主体、资产整合平台,恒天天鹅在“十二五”期间要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内新型纤维材料行业领军企业。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交易事项为恒天天鹅稳步进入碳纤维业务领域做好铺垫,并开拓恒天天鹅新的利润增长点。未来期间,恒天天鹅将以碳纤维及其终端制品为突破口,逐步增加新型纤维业务对利润的贡献,全面实现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中国恒天对恒天天鹅的战略定位。

  2、存在的风险

  (1)国内碳纤维生产成本较高;

  (2)碳纤维生产线的运营维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3)吉研高科现金流量紧张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4)碳纤维销售客户较为单一;

  (5)碳纤维制品未来应用规模变动及扩张潜力存在一定的限制;

  (6)吉研高科碳纤维自行车优势不突出。

  五、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最近 12 个月内,经董事会批准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发生关联交易6341.10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六、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收购资产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关于此事项的相关协议、办理竞买相关手续等,此次竞买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竞拍价格为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吉研高科审计报告》;

  4.《吉研高科评估报告》;

  5.《恒天天鹅购买吉研高科股权可行性研究报告》。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6日

  

  股票简称:恒天天鹅 股票代码: 000687 公告编号: 2014-006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

  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8月1日,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即公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公司债券。(详见2013年8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2013年8月20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详见2013年8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2013年9月17日,公司向证监会申报了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恒天天鹅[2013]105号),于2013年9月17日取得证监会第131279号《接收凭证》,于2013年9月22日取得证监会第131279号《受理通知书》,后于2013年10月21日取得证监会第131279号《反馈意见通知书》。

  由于受化纤行业持续低迷、公司产品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影响,公司存在不符合《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情形。为此,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议案》;并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拟向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1日和2013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2013年12月27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撤回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2014年1月3日,公司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4〕4号)批准。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司《关于撤回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

  2.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4〕4号)。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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