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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14-01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1月14日 上午10:30 2.召开地点: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晓华 6.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4人,共持有公司股份92,038,221股,占公司总股本227,000,000股的40.5455%。 2.外资股东出席情况: 公司未发行境内、外上市外资股。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通过了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2,038,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按照特别决议的表决要求,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通过了该项议案。 2、表决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2,038,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按照特别决议的表决要求,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通过了该项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荣姗姗、傅玉荣 3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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