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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3新郑投”债券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债券"13新郑投(代码:124316)" 2014年1月21日成交价格严重偏离。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于2014年1月21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债券"13新郑投"按估值模型计算的公允价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债券当日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3皋投债”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债券"13皋投债(代码:124210)" 2014年1月21日成交价格严重偏离。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于2014年1月21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债券"13皋投债"按估值模型计算的公允价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债券当日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3弘湘资”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债券"13弘湘资(代码:124311)" 2014年1月21日成交价格严重偏离。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于2014年1月21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债券"13弘湘资"按估值模型计算的公允价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债券当日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3荣经开”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债券"13荣经开(代码:124219)" 2014年1月21日成交价格严重偏离。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于2014年1月21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债券"13荣经开"按估值模型计算的公允价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债券当日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2日
关于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日的公告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普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基金转型事项的决议已完成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备案手续(《关于普惠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3】1025号)),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及《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普惠基金份额进行折算,折算后原基金普惠基金份额将变更登记为本基金基金份额,并决定2014年1月27日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折算由本基金管理人办理,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本基金此次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由本基金管理人在折算日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本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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