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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ST国商、*ST国商B 公告编号:2014-04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皇庭V酒店27层;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陈小海董事。 本公司于2014年1月3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出了《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股份77,346,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01%。 2、 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21,028,522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64%。 3、外资股(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56,317,757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5.38%。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修订的《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披露在我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洁、莫海洋;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 3、经与会董事和记录员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记录;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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