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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恒天天鹅 公告编号:2014-020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00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保定市新市区盛兴西路136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4.召集人: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东兴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4,058,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689%。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徐天春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058,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正义 郑影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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