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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8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自查。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发现不符合监管指引规定的承诺,亦未发现超期不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在承诺期限内正在履行的承诺情况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国鹰先生、林惠榕女士、林金全先生于2006年8月25日承诺:其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未对公司及所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并保证将来亦不对公司及所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其本人及相关公司将对相关企业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公司的产品或业务与其本人及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其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必要时减持直至全部转让其本人持有的有关业务的资产; (2)允许公司在适当的时机、通过适当的方式优先收购其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股份; (3)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陈国鹰先生、林惠榕女士、林金全先生在2010年度公司非公开增发股票时追加以下内容: (1)其本人及控制的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公司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2)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本人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2、承诺期限:长期 3、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承诺 1、承诺内容 2011年6月6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若公司债券发行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2、承诺期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还完毕止 3、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发生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的情况,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 1、承诺内容 2012年7月16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合理平衡及处理好公司对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在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当年盈利且资金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在未来三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条件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3)在确保以足额现金利润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发展需要,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具体的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2、承诺期限:2012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15日 3、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公司将持续关注并检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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