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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405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4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2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为贵先生主持,应表决董事14名,实际表决董事14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赞比亚数字电视项目联合投标体提供投标保函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本公司为联合投标体,即本公司与Arelis Broadcast SAS,出具金额为100万赞比亚克瓦查的投标保函,担保期限自投标保函开具之日起至以下较早日期止:(1)如联合投标体中标,于担保人收到联合投标体签署的合约文本及根据联合投标体指示开具的履约保函之时;(2)如联合投标体未中标,于以下较早日期:A.担保人收到受益人向联合投标体发出的告知成功中标方名称的通知;B.联合投标体标书过期28天后;(3)2014年8月10日。 2、同意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侯为贵先生或侯为贵先生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关于为赞比亚数字电视项目联合投标体提供投标保函事项的基本情况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曲晓辉女士、魏炜先生、陈乃蔚先生、谈振辉先生及张曦轲先生就该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406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本公司”)近期拟与法国Arelis Broadcast SAS(以下简称“Arelis”)组成联合投标体合作投标赞比亚广电部地面波数字电视一期项目(Zambia Digital Migration Project Phase I,以下简称Phase I项目)。Phase I项目包括地面波数字电视发射站、数字电视卫星发射站等,总预算约1,500万美元。 为了顺利参与投标,中兴通讯拟为联合投标体,即中兴通讯与Arelis,在Phase I项目投标及评标过程中提供金额为100万赞比亚克瓦查(根据本公司截至2014年1月29日外币记账汇率折合约18万美元)的投标保函。 预计本公司在Phase I项目中所占份额约90%,Arelis在该项目中所占份额约10%,因此Arelis已就上述担保事项向本公司提供金额为2.5万美元的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14年2月10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国Arelis Group于2012年12月收购Thomson Broadcast(一家从事数字电视发射系统制造的法国公司),收购完成后Arelis Group更名为Arelis Broadcast SAS。截至本公告日Arelis Broadcast SAS未出具2013年度财务数据,下述2012年度及2011年度财务数据均为Arelis Group的财务数据。 1、被担保人名称:Arelis Broadcast SAS 2、成立日期:2013年 3、公司注册地址:1 Rue DE L HAUTIL ZONE DES BOUTRIES 78700 CONFLANS STE HONORINE 4、公司股东:ACE Investment持股20%,SAS PROSONIC持股80%。 5、注册资本:1,500,000欧元 6、经营范围:数字和模拟电子设备、射频、微波、RFID、测试和测量。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在Phase I项目中的合作投标方 8、经营及财务状况 Arelis采用的记账本位币为欧元。
注1:根据2012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欧元兑8.3176人民币; 注2:根据2011年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欧元兑8.1625人民币。 三、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联合投标体,即中兴通讯与Arelis,就Phase I项目向赞比亚广电部提供的投标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Arelis Broadcast SAS 3、担保金额:100万赞比亚克瓦查 4、担保期限:自投标保函开具之日起至以下较早日期止:(1)如联合投标体中标,于担保人收到联合投标体签署的合约文本及根据联合投标体指示开具的履约保函之时;(2)如联合投标体未中标,于以下较早日期:A.担保人收到受益人向联合投标体发出的告知成功中标方名称的通知;B.联合投标体标书过期28天后;(3)2014年8月10日。 5、担保类型: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的利益及风险简述如下: 1、为了本公司与Arelis组成联合投标体顺利参与投标Phase I项目,推动本公司在赞比亚当地以及非洲的数字电视项目拓展,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联合投标体提供投标保函。 2、Arelis已就上述担保事项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本公司在赞比亚当地以及非洲的数字电视项目拓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4年2月10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617,723万元人民币(含上述担保事项,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约610,73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28.73%。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投标保函 2、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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