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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4-0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调整并优化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4年1月26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2014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140104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认为公司提交的《公司债券发行核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及取得批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4-003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有关要求,本公司对控股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历年所作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截止目前所有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的情况。现将控股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在承诺期限内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一、控股股东承诺 (一)股改承诺 1、承诺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如下承诺:如果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本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控股股东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本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2、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3、承诺履行情况:上述承诺正持续履行中,截至目前,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生与承诺内容相悖的事宜。 (二)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所做承诺 1、承诺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在2007年本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承诺建立和完善已获取的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管理内控制度,督促相关信息知情人不利用本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不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也不泄露本公司未公开信息,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知悉本公司未公开信息的知情人名单,由本公司报送深圳证监局、证券交易所备案。 2、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3、承诺履行情况:上述承诺仍在持续履行中,截至目前,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生与承诺内容相悖的事宜。 二、本公司所做承诺 (一)承诺事项:本公司在2007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承诺取得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加强未公开信息管理的书面承诺并向深圳证监局报备;承诺向深圳证监局报备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名单;承诺就治理非规范情况在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结构"中如实披露。 (二)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三)承诺履行情况:上述承诺仍在持续履行中,截至目前,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生与承诺内容相悖的事宜。 三、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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