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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4-001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4]20号)的要求,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自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的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自然人股东章启忠、陈金飞、陈心泉和公司法人股东MWZ澳大利亚私人有限公司、台州乾源投资有限公司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承诺期限:2012年7月3日-2015年7月2日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章启忠、陈金飞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它任何方式参与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公司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组织提供专有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截止公告之日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三、关于避免关联交易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履行作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不利用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就公司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公司必须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依法履行审批程序,需要回避时按照规定予以回避。并切实遵循市场定价及交易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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