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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上市一部函[2014]11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其他承诺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严格的专项自查。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其他承诺相关方所做出的承诺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也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其他承诺相关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发生离职情形,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承诺日期:2007年6月12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武永强承诺:在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现在和将来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承诺日期:2007年6月12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关于竞业禁止的承诺 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纪树海、马伟、郑泗滨,以及核心技术人员黎志承诺: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承诺日期:2007年6月12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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