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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4-003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14】8号)的文件精神,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披露如下: 一、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不存在相关承诺方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也未出现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实际控制人游志胜承诺: 1. 本人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川大智胜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川大智胜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川大智胜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川大智胜产品的业务活动; 2. 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川大智胜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川大智胜,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川大智胜; 3. 本人承诺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川大智胜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关联方四川大学、四川智胜视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力攀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1. 本公司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川大智胜的股东和关联方期间,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川大智胜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川大智胜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川大智胜产品的业务活动; 2. 本公司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川大智胜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川大智胜,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川大智胜; 3. 本公司承诺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川大智胜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三)承诺期限:长期 (四)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三、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承诺 (一)公司公开增发股票时,实际控制人游志胜、关联方四川智胜视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力攀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承诺: 1. 确保川大智胜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 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通行的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 3. 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及独立董事独立发表关联交易意见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结果公平、合理; 4. 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 (二)承诺期限:长期 (三)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四、其他承诺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实际控制人游志胜承诺: 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此外,其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做出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承诺期限:长期 (三)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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