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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3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专项披露的公告 2014-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文件要求,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认真严格的专项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目前尚处于承诺期限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经核查,截至公告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二)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仲汉根先生于2009年8月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在承诺函签署之日,除辉丰股份外,本人与本人直系亲属现时未在与辉丰股份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企业进行投资或任职; 2、在本人作为辉丰股份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之直系亲属将不设立从事与辉丰股份有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公司; 3、本人承诺将不利用辉丰股份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辉丰农化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如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经核查,截至公告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除上述承诺事项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无其他未完成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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