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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4-005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截至2013年底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关联方、收购人 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14】8 号)要求,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历年所作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截止目前所有承诺履行情况良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未出现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的情况。现将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公司截至2013年底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一、承诺事项 (一)上市股份锁定承诺 2010年3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牟嘉云女士、张明达先生等3位股东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该承诺事项已于2014年1月18日履行完毕。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0年3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牟嘉云女士、张明达先生等3位股东承诺: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新都化工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如有违反,本人愿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该承诺事项长期有效。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承诺 2010年3月23日,公司在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相关股东将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该承诺事项长期有效。 二、承诺履行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牟嘉云女士、张明达先生等3位股东于2010年3月23日所作的上市股份锁定承诺已于2014年1月18日履行完毕,相关锁定股份已于2014年1月2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睿先生控股的成都市思瑞丰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雷波磷化工”)因在建6万吨黄磷及20万吨磷酸盐项目,主要产品之一磷酸二氢钾,系一种水溶性速效复合肥,为避免项目建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宋睿控制的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公司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雷波磷化工100%股权的议案,并于2013年12月23日完成了雷波磷化工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对于长期有效的承诺,将继续严格履行。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4-006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3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注: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报告期初数据与2012年年报差异系本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经营业绩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2.38%,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同比上升51.94%、2.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2.72%,主要原因是: 报告期内受国内宏观经济的影响,化工行业陷于持续低迷状态,公司联碱产品、复合肥产品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虽报告期内产品销售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长, 但由于联碱产品毛利率下降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增加,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加强产品宣传力度,为募投等项目新增产能和产品销售做好前期宣传工作,投入的广告宣传费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职工薪酬及折旧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营业外收入减少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二)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比上年末上升 7.9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借款筹资规模扩大、应付供应商款项增加及因同一控制企业合并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致。 营业利润同比增加51.94%,主要原因系本期复合肥、品种盐销量增加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2013年10月25日,公司在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对2013年年度公司业绩进行预计: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30%至0%。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2.72%,在前次业绩预告的范围之内,与其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一)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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