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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4-00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有关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和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主体各项承诺履行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正在履行的承诺情况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程朋胜先生、苏俊锋先生、吕枫先生、黄天朗先生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 承诺完成期限:深圳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刘磅先生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及程朋胜先生、苏俊锋先生、吕枫先生、黄天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至离职后两年内。 (二)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磅先生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的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承诺完成期限:长期 (三)关于公司可能由于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而导致的处罚或损失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磅先生承诺:将对该等处罚或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确保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承诺完成期限:长期 二、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和公司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情况,已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也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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