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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4-002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2月7日发出电话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14年2月12日上午09:30采用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4年2月12日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钱森力先生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洪荣晶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关于提名新任独董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洪荣晶先生简历见附件,并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反馈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与《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附:

  独立董事候选人洪荣晶简历

  洪荣晶:男,51岁,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生导师。历任福建漳平电工机械厂技术员,南京农业大学讲师,南京工大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南京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南京工大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南京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工大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4-003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2月7日发出电话通知,通知所有监事于2014年2月12日上午11:00采用通讯方式召开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4年2月12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畅生先生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与会监事以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4-004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同时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要求,拟对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减值项目、金额以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原因和数额如下:

  1、应收账款账面原值23,417.91万元,以前年度已计提减值准备1,325.10万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部分客户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及按账龄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约608.31万元,预计可回收金额为21,484.50万元。

  2、存货账面原值15,681.18万元,以前年度已计提减值准备520.98万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及废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1,148.90万元, 预计可回收金额为14,011.3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约为1,757.2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约1,566.41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13年末所有者权益约1,566.41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审计与监督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4-005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安徽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及公司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承诺

  1.公司股东钱森力先生、余云霓先生、王亨雷先生承诺: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及主要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在行使股东表决权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执行,不做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及转让完所持所有股份之日起三年内不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公司的同业竞争。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未有违反承诺的行为。

  2.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在满足2006年12月30日增资扩股新增股份自公司完成该次增资工商登记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的前提下)不得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未有违反承诺的行为。

  3.核心技术人员王汉东、戴永奋先生承诺:本人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在满足2006年12月30日增资扩股新增股份自公司完成该次增资工商登记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的前提下)不得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未有违反承诺的行为。

  二、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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