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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河化 公告编号:2014-002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公告 2014-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及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证监发【2014】2号)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截止2013年12月31日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股改的承诺 1、承诺主体: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承诺主体类型:本公司 3、承诺内容:(1)在国海证券重组交易及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持有的国海证券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2)约定国海证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的三年内(包含实施完毕的当年),每年年末均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对国海证券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减值测试后国海证券的价值小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国海证券的作价值20.69亿元,则原国海证券股东需将减值额对应的股份数予以注销或赠送予桂林集琦的相关股东。 4、承诺完成期限:2014年8月9日 5、承诺履行情况:本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并将在承诺期内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二、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1、承诺主体: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 2、承诺主体类型:控股股东 3、承诺内容:现在以及今后在其为河池化工最大持股人期间,将不从事与河池化工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4、承诺完成期限:长期有效。 5、承诺履行情况:目前尚在履行期内。截至目前,承诺方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1、承诺主体: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 2、承诺主体类型:控股股东 3、承诺内容: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河池化工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我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我方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河池化工向我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避免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4、承诺完成期限:长期有效。 5、承诺履行情况:目前尚在履行期内。截至目前,承诺方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本公司除上述承诺以外,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不存在其他与本公司相关的正在履行的承诺或超期未履行的承诺,也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或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二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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