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4-009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规定,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股份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承诺期限: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离职后半年内;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3、未来三年股东回报承诺 2012年9月10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做出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的相关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9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承诺期限:2012年度至2014年度。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4、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12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