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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7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的通知》的要求,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收购人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致智源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1年4月28日-2014年4月27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浩、公司董事兼高管余欣、董事俞熔、高管李峥和前高管李密良承诺:自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2011年4月28日-2014年4月27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承诺:一、本公司目前不存在与雷柏科技同业竞争的情形,除投资雷柏科技外,本公司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从事与雷柏科技及其子公司和下属机构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二、本公司未来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外一家经营实体的权益等方式)从事与雷柏科技及其子公司和下属机构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上述承诺是真实且不可撤销的,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赔偿雷柏科技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浩承诺:一、本人目前不存在与雷柏科技同业竞争的情形,除投资控制雷柏科技外,本人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从事与雷柏科技及其子公司和下属机构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二、本人未来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从事与雷柏科技及其子公司和下属机构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上述承诺是真实且不可撤销的。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关于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其他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浩承诺:如果公司因上市前按照深圳市地方政策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被国家有关部门撤销而发生需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及相关费用,本人愿意承担公司因此受到的相关损失。上述承诺是真实且不可撤销的。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浩承诺:公司因本次发行上市前存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不规范情形而发生住房公积金方面的纠纷或遭受相关损失,本人将自愿承担发行人可能受到的一切损失。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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