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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4-2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文件精神,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相关主体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者间接的业务竞争,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清波先生承诺:保证公司/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本公司董监高关于所持本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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