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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1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对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文件,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现将截止2013年12月31日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自治区组织部相关任命文件,公司原副总经理王龙远、刘新春、余小南2013年7月被任命在中泰集团任职。因此前述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公司及时组织召开董事会聘任肖军、冯斌、雷霞为公司副总经理。另外中泰集团根据人员需求情况招聘中层及业务人员,公司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员工应聘至中泰集团工作。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召开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并召开五届一次董事会,聘任了新一届高管人员,公司管理力量已得到加强,后续公司将不断加强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经与中泰集团确认,保证本公司新一届经营班子稳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并检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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