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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控股股东资产注入计划延期11家企业未完成注入,承诺未来3年完成10家注入 2014-0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翁健
见习记者 翁健 中国重工(601989)今日披露,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此前计划将旗下的16家企业注入中国重工,但目前为止,仍有11家难以注入,主要原因是多家企业大多处于亏损或微利水平,不符合投资者整体利益。 公告显示,2010年中国重工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中船重工集团承诺今后3年内将部分与中国重工存在潜在竞争的企业注入或尽力促使其满足上市条件,并承诺在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16家企业满足特定的触发条件后,1年内提议董事会审议相关资产的注入议案。 在上述协议签订后,中船重工集团已经完成5家企业的注入,而其余的11家大多因盈利水平较低而不符合触发条件。 为此,中船重工集团同时披露了对上述11家企业的后续处置方案,即在2014年2月15日之后的3年内,将除大连渔轮公司之外10家企业注入公司。大连渔轮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且被列入国家改革脱困政策性名单,该公司不再列入资产注入承诺名单,并将继续由中船重工集团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托管,直至该公司被处置为止。 公告还显示,上海瓦锡兰齐耀柴油机有限公司已基本达到触发条件,中船重工集团将在2014年2月15日之后的1年内,完成上海瓦锡兰齐耀柴油机有限公司注入公司尚需完成的必要前置程序;同时,在2014年2月15日之后的1年内,完成重庆长平机械厂因政策性债转股尚在沟通协商中而延误的相关改制工作,使之满足注入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16家企业资产注入的相关触发条件中,有一条为“需完成军民分线重组”。此条件显示,由于中船重工集团下属武船集团从事核心军品业务,按国家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核心军品业务不能纳入上市范围,需先行完成军民分线重组后,再将非核心军品资产注入公司,取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等部门关于军民分线重组方案的批复后,即视为符合该条件。 2013年9月12日,中国重工披露重组方案,拟以32.75亿元收购大船集团及武船集团军工重大装备总装业务及资产。该重组方案已于当年12月份获证监会通过。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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