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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4-011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晋证监函[2014]51号)要求,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公司及相关方历年各项承诺均已及时履行。 截至目前,公司股东、关联方和公司还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如下: 一、股改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鉴于公司股改限售股份限售期已满,为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并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决定不减持持有的山西三维股票。 承诺时间:2009年04月28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高管买卖股票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自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份;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公司(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2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承诺未来三年(2012 年-2014 年度):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董事会的提议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且无未弥补亏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2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承诺时间:2012年11月7日 承诺期限:2012年-2014年 承诺履行情况:尚在履行 特此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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