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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4-00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承诺相关方的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及承诺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鲁证监公司字[2014]8号)文件精神,对公司及承诺相关方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承诺:不会,并促使其控股的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公司控股企业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以任何形式支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任何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公司及公司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承诺期限:2010年9月8日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之日终止:1、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万连步不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2、公司股票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当日(以较早者为准)。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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