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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4-10号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要求,本公司对公司大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大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截止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宝控股")及其控股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安")尚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如下: 公司于2009年6月11日披露了《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增持深鸿基股份的公告》,"经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查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其认为中宝控股及其控股股东中国宝安与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鸿基",公司原名)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未来与深鸿基同业竞争,中宝控股及其控股股东中国宝安承诺将采取以下方法和手段: 1、承诺将中宝控股和中国宝安所拥有的适合深鸿基发展需求的资产和业务以合理价格和恰当方式注入深鸿基,以提升深鸿基的经营能力、发展能力和盈利水平。 2、承诺不与深鸿基就同一地块的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竞购,也不在毗邻地块进行同种类型房地产项目开发。" 对于上述第1项承诺,2012年,基于本公司当时拟在惠州地区发展房地产业务,为避免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经本公司与中国宝安双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中国宝安将位于惠州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部股权转让给本公司。 对于上述第2项承诺,中宝控股及其控股股东中国宝安始终履行其承诺。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二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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