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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4-11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2014年2月10日发出,2014年2月14日在公司福州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福州泰禾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福州泰禾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如下: 为满足资金需求,公司将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8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同意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88,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正式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葛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葛勇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从2014年2月14日至2016年4月23日(简历见附件)。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简历 葛勇先生,1971年出生,理学学士、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福州西湖大酒店、菲利普莫里斯亚洲有限公司福州办事处、三木集团、泰禾集团等。2008年7月至2010年9月任大连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2年6月任福建钧石能源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2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兼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葛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4-12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福州泰禾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资金需求,公司将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8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同意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88,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2、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徐碧 法定代表人:黄其森 注册资本:101,717.7993万元 设立时间:1992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借款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88,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福州泰禾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子公司福州泰禾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地产项目运营良好,此项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038,5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7.04%,全部为对下属控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4-1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下属公司竞得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2月14日,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加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以人民币153,000万元竞得青浦区新城一站大型社区62A-02A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述土地的基本情况如下:
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根据成交确认书的有关约定,签订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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