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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4-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1、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12日证监许可〔2013〕1593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恒富A份额和恒富B份额,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恒富A和恒富B的收益计算方式不同,其中,恒富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本基金在扣除恒富A的本金和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恒富B享有,亏损以恒富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恒富B承担。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恒富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恒富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本基金每个分级运作周期为18个月,恒富A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恒富B封闭运作,且不上市交易。每18个月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恒富A和恒富B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延长恒富A或者恒富B的申购开放时间,但恒富A与恒富B的合计延长的申购开放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富基金”),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4、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直销中心;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和其他代销机构。

  5、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2014年2月20日起至2014年3月14日,其中恒富B的发售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至2014年3月7日,恒富A的发售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至2014年3月14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期,但本基金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恒富A和恒富B分别通过各自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投资者可参与恒富A或恒富B中的某一级份额的认购,也可同时参与恒富A和恒富B的认购。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分别对恒富A、恒富B进行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应知悉,基金管理人可能因恒富A和恒富B的份额初始比例控制等原因而部分确认某一类份额的认购申请。

  6、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投资人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人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人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本公司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恒富A份额在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本公司直销网点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认购费),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恒富B的认购在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本公司直销网点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认购费),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0、本公告仅对“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2014年2月17日上的《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及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份额发售相关事宜。

  12、各城市的开户、认购网点及认购细节的安排详见代销机构在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

  13、在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或新增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具体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参照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投资者服务电话咨询。

  14、在未开设销售网点地方的投资人,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咨询购买事宜。

  15、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回购、银行定期存款、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参与股票投资,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基金份额分级运作存续期内任一开放日、开放期前二十个工作日至开放日、开放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可不受此比例限制);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在开放日、开放期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偏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其中,基于本基金的分级机制和收益规则,恒富A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恒富B为中偏高风险、中偏高收益的基金份额。

  华富基金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和华富基金旗下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华富基金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管理风险、技术风险以及其它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若单个开放日(包括恒富A的开放日,以及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即该日恒富A开放赎回、恒富B同时开放申购、赎回),依基金合同约定的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原则进行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成交确认后,恒富A及恒富B(如有)(包括恒富A强制赎回金额)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金额(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对应的金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金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投资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指定媒体和华富基金的互联网网站www.hf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选择优秀的基金产品长期持有,是基金持有人规避市场短期波动风险、获取投资收益的有效方法。华富基金鼓励投资者避免短期频繁操作,坚持长期投资。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认购期基金代码及简称

  基金代码:000500 基金简称:华富恒富分级债券

  基金代码:000501 基金简称:华富恒富分级债券A

  基金代码:000502 基金简称:华富恒富分级债券B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

  本基金份额分级运作存续期内,本基金以“18个月分级运作周期滚动”的方式运作。恒富A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任一分级运作周期内每6个月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即恒富A自任一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满6个月的对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在每满18个月的对日,即任一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不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而投资人可在开放期对恒富A进行赎回和申购操作。恒富B在任一分级运作周期内封闭运作,且不上市交易。恒富B在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后的开放期内接受赎回和申购申请。

  每一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基金管理人决定顺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其开放日为该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恒富A和恒富B进入赎回和申购的开放期。开放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工作日。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内,开放办理恒富A和恒富B份额的赎回业务,同时开放办理恒富B的申购业务;赎回结束次一工作日起,恒富B继续开放3个工作日办理申购业务;恒富B申购结束次一工作日起,开放办理恒富A的申购业务,恒富A的申购开放2个工作日,期间若恒富A份额余额接近、达到或超过恒富B份额余额的7/3倍,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恒富A的申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延长恒富A或者恒富B的申购开放时间,但恒富A与恒富B的合计延长的申购开放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操作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到期前发布的公告为准。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赎回与申购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如果在开放期赎回业务及恒富B开放期申购业务办理结束后,因恒富B净赎回过多、恒富A赎回过少,致使恒富A份额余额与恒富B份额余额的比例高于7/3,且届时恒富B基金资产低于3000万元,本基金不需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将于恒富B申购开放期的最后一日的次个工作日直接转型为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即“华富恒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分级运作终止,但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包括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等均保持不变。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满足恒富A份额持有人的稳健收益及流动性需求,同时满足恒富B份额持有人在承担适当风险的基础上,获取更多收益的需求。

  (六)基金的收益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恒富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恒富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4+利差

  其中,计算恒富A首个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其后分级运作周期内的每个恒富A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调整恒富A的年约定收益率。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前约定并公告首个恒富A的约定收益率的利差值,其后在每个恒富A的开放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确定恒富A下一个六个月封闭期内适用恒富A的约定收益率的利差值,并于次日公告。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1%(含)。 恒富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恒富A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首个恒富A的开放日期间的利差为1%。

  本基金净资产在扣除恒富A的本金、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恒富B享有,亏损以恒富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恒富B首先承担。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恒富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恒富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七)直销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联系人:方萍

  咨询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传真:021-68415680

  网址:www.hffund.com

  (八)代销机构

  1、恒富A份额、恒富B份额均代销的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客户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牛峰

  电话:010-85108223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郭伟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bank.ecitic.com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21-38637673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 www.pingan.com.cn

  (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联系人: 王宏

  客服电话:400-888-8811

  公司网址: www.cbhb.com.cn

  (7)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联系电话:021-38576666

  客服电话:400-696-2999、021-962999

  公司网址:www.srcb.com

  (8)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办公地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李宏鸣

  联系人:叶卓伟

  联系电话:0551-62667635

  传真电话:0551-626676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88(安徽省内可直拨96588)

  公司网址: www.hsbank.com.cn

  (9)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伟

  联系电话:(0755)25188269

  传真:(0755)25188785

  联系人:王璇

  客户电话:4001961200

  公司网站:www.4001961200.com

  (10)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客服电话:0551-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公司公司网址:www.hazq.com

  (11)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宋旸

  电话:010-83561070

  客服电话:400-698-9898

  公司网址:www.xsdzq.cn

  (1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1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www.pingan.com

  (15)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208

  客服电话:4006898888、(0931)96668

  公司网址:www.hlzqgs.com

  (1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17)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公司网址:www.nesc.cn

  (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2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服电话:400-860-1555

  公司网址:www.dwj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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