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4-008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2014-0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晶"、"乙方1")和全资子公司苏州新海宜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宜图像"、"乙方2")的通知,苏州乾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宁置业"、"甲方") 于2014年2月14日在苏州与前述两家子公司分别签订了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的《苏州东方之门项目灯具供应合同》(合同编号XNJ2014020901,以下简称"合同1")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803,387元(暂定)的《苏州东方之门智能化工程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SUVSZ2014021401,以下简称"合同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乾宁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9号 法定代表人:杨休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室内装潢;销售建材、百货;提供酒店宾馆、餐饮业、娱乐业管理服务;投资咨询、营销策划。 2、关联关系: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交易对方未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4、履约能力分析:据公司了解,交易对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约的情形。 5、项目介绍:由乾宁置业开发建设的"东方之门"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中央商贸区东、星港街以西的地块上。"东方之门"的主体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建筑总高301.8米,其中地上76层,地下5层,被看作为苏州工业园区的核心地标性建筑。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苏州东方之门项目灯具供应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苏州东方之门项目灯具 2、合同双方 采购单位:苏州乾宁置业有限公司(甲方) 供货单位: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乙方1) 3、合同价款:甲方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的总价向乙方1采购项目所需灯具。因数量暂时无法具体统计,合同总金额为项目验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核对总送货数量后确认(注:本合同分批次供货,按照现场需求分批次送货到现场,其余视货到现场安装后项目使用情况再具体确定供货数量)。 4、结算方式:甲方先期支付每批次供货款的30%预付款,货到验收后安装并在符合规定参数值内,即支付每批次货物剩余50%货款,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17%货款,余下3%货款作为灯具两年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付清。 5、合同签署时间:2014年2月14日。 6、违约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甲乙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甲乙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重要条款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1须委派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装调试方面的技术指导。甲方应严格按照产品安装规范及操作说明书以及在乙方1技术人员指导下完成安装和调试。 (2)甲方同意乙方1按合同附件所述承担全部售后服务,质量保障和终身维修责任,但乙方1不承担上述产品所衍生的任何连带责任。 (二)《苏州东方之门智能化工程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苏州东方之门智能化工程 2、合同双方 采购单位:苏州乾宁置业有限公司(甲方) 供货单位:苏州新海宜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乙方2) 3、合同价款:本合同为固定价款合同,工程量暂定,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4,803,387元。其中暂定非商业区域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784,953元,暂定商业区域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18,434元。最终合同结算根据实际工程使用的设备型号、数量结算。 4、结算方式:预付款为30%;每批设备/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后,甲方在设备/材料到货交接验收之后2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2设备/材料总价65%的到货款;保修款为合同最终结算金额的5%,保修期起算满两年,乙方2完成全部保修工作后,甲乙双方针对质保金进行阶段性结算,结算完成后25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2。 5、合同签署时间:2014年2月14日。 6、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2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天须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2支付货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天须向乙方2支付未付款项额度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7、其他重要条款 (1)乙方2根据具体情况,在产品全部安装完毕后,乙方2派工程师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产品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为使甲方对监控系统能够有效使用和正确操作、维护,乙方2对甲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进行一次系统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产品保修期自本工程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保修期开始。保修期为两年,在此期间,乙方2提供的产品出现任何非使用者人为造成的故障,乙方2免费提供维修和技术支持。 三、两家子公司情况介绍 (一)新纳晶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亦斌 3、注册时间:2008年4月28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 8,500 万元 5、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388号 6、经营范围:LED技术研发;LED外延片、芯片的生产、销售;LED照明产品的生产、销售、安装;自有房屋的租赁;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二)新海宜图像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苏州新海宜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张亦斌 3、注册时间:2007年8月27日 4、注册资本:6,698万元 5、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春辉路5号跨春工业坊3号厂房 6、经营范围:网络设备软硬件和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开发;视频服务器、硬盘录像机、网络摄像机、网络设备、计算机系统的组装加工生产;销售:网络设备、计算机及配套产品、视频监控设备。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综上,新纳晶和新海宜图像与乾宁置业签订的两份合同,总金额合计达人民币29,803,387元,对应合同金额分别占经审计后新纳晶2012 年全年营业收入的640.51%,新海宜图像2012年全年营业收入的98.10%。本次合同的履行对于前述两家子公司及本公司2014年业绩的持续增长将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合同的签订将促进公司在LED行业、视频监控智能化业务的持续性发展,加快该两项业务成为公司稳定的利润增长点。 3、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1、合同2的标的将在竣工后交由相关部门验收评定,虽标的产品和服务为新海宜图像的成熟产品/服务,但新海宜图像仍存在因工程验收不合格而造成返工及承担乾宁置业相应经济损失的风险。 2、合同2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造成的风险,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但存在因新海宜图像原因逾期交货,而导致新海宜图像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3、上述两项合同虽就乾宁置业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时间及未能及时支付款项的处置方式作了较为详尽的约定,但仍可能存在乾宁置业未能履约而给上述两家子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次签署的两份均合同不符合"(一)年均合同金额(即"合同金额除以合同执行年限",下同)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二)年均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30%以上、绝对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合同仅为意向性协议,其法律效力及对协议方的约束力较低或无约束力的"。故无需要报备董事会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因上述原因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苏州东方之门项目灯具供应合同》(合同编号XNJ2014020901); 2、 《苏州东方之门智能化工程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NSUVSZ2014021401)。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