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757 股票简称:长江传媒 编号:临2014-003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数据初步核算的结果,且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3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2013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40亿元,同比增长15%;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75亿元,同比增长15%。主要盈利业务为教材教辅和一般图书的出版发行。 三、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公司2013 年度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57 股票简称:长江传媒 编号:临2014-004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2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出版文化城B座1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于2014年2月14日以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本届董事会共有董事9人,现场出席会议6人,董事刘志田委托董事万智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郝振省、郁崇文委托独立董事喻景忠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3年经营工作总结及2014年经营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14年度经营目标任务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与调整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长江传媒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57 股票简称:长江传媒 编号:临2014-005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331号文核准,公司向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73,965,824股,发行价格为6.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70,789,995.52元,扣除发行费用29,604,843.8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41,185,151.6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9月4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3〕1-13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根据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并公告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目前,公司已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形。 二、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于本次发行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现拟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合计2,299.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大型跨区域连锁文化MALL一期项目(宜昌)的自筹资金482.75万元; 2、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体验式学前教育数字内容全程服务项目的自筹资金1,508.52万元; 3、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数字阅读与网络原创平台项目的自筹资金308.54万元。 三、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公司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299.81万元。 2、监事会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长江传媒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并承诺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途的相关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299.81万元。 3、会计师鉴证结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次长江传媒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事宜出具了天健审〔2014〕1-1号《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长江传媒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长江传媒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4、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置换行为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8日 股票代码:600757 股票简称:长江传媒 编号:临2014-006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监事会的监事共有5人,实际收到表决票5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全票通过《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长江传媒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并承诺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途的相关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299.8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