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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4-07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2月18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有关情况及形成决议如下: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未有股东向本次会议提交提案。 二、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晏群董事长 3、会议时间:2014年2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 4、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3区大宝路风采轩会所二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124,352,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34.74%。会议由董事长晏群先生主持,公司3名董事、3名监事出席了会议,4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2名经办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议案表决情况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352,4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先波律师、郑秋娇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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