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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0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田昱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田昱先生于2014年3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 2014年2月18日,田昱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2014年2月18日至2014年3月3日,田昱先生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本次减持后,田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9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田昱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后,将首次导致其持股比例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差额小于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起,田昱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根据相关规定,田昱先生签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实施本次减持后,田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9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田昱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是由于个人资金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少其拥有的卓翼科技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均未超过1%。 5、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田昱先生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田昱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前,已按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出售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田昱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2、《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 股票代码:002369 公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号:2014-011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卓翼科技 股票代码:002369 信息披露义务人:田昱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工业园5栋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14年3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田昱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工业园5栋 在公司任职情况:不担任任何职务 其他:最近五年之内未曾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亦未曾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而接受过处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 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少其拥有的卓翼科技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4年2月18日,田昱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2014年3月3日,田昱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田昱先生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上述交易完成前,田昱先生持有卓翼科技股份57,9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4%,交易完成后持有卓翼科技股份45,9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5%。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至做出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停止买卖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股东,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2013年7月26日,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田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等任何职务,但仍然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田昱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的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的比例不能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自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的股份;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田昱先生持有的卓翼科技股份中7,200,000股于2013年9月18日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2014年2月19日、2014年3月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书。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卓翼科技证券部。 联系人:魏代英 刘芷然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园5栋6楼 联系电话:0755-26986772 联系传真:0755-26986712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信息披露义务人:田昱 日期:2014年3月3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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